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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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

来源: 日期:06-13  点击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以会计学为核心,具备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建筑工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创业和开拓精神,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高等院校从事会计实务与管理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毕业要求

会计学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在“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达到以下基本能力:

(1)知识要求:

1)熟悉基本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

2)熟练掌握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管理会计学等会计学科核心理论知识;

3)熟练掌握管理学、宏微观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经济法、税法等经济管理学科基础知识;

4)熟悉房屋建筑学、建筑工程概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估价等建筑工程方面的基础知识;

5)了解会计学科的前沿理论及国内外发展动态。

(2)能力要求:

1)能够将经济学、管理学基本原理和会计专业知识用于分析和解决复杂会计问题;

2)能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核算并从事相关行业的会计实务工作;

3)能够运用会计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参与解决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会计相关软件从事会计实务工作;

5)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就复杂财务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6)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3)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行为举止符合社会道德规范;

2)科学文化素质:具备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良好素养;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以及开拓进取精神;

3)学术专业素质: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会计职业活动中理解并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4)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达到相应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合格水平;具备应对困难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具有团队协作沟通意识,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3.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等。

4.核心知识领域或课程

会计学专业知识体系主要由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领域构成,包括管理学、宏微观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经济法、基础会计学、税法、中级财务会计、技术经济学、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财务分析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等主要课程。

5.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24学分,不低于51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6.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