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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方案

来源: 日期:07-24  点击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加强研究生过程管理,完善培养质量监控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特制定管理学院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要求

1.考核内容。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遵守情况,课程成绩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2.基本条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研究课题已取得明显进展,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3.考核时间。硕士研究生在2019930日之前完成集中考核;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1年左右,最晚在第7学期末之前完成集中考核。

4.因国际联合培养、参军入伍、因病休学等原因未如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或无法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顺延。

5.研究生中期考核应按学科方向由学科团队统一组织集中考核,举行公开的中期考核评审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须采取答辩方式)。考核评审会的有关安排需提前报学院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抽查中期考核情况。

   二、考核程序

1. 91日—95日,研究生申请。符合中期考核基本要求的研究生申请参加中期考核,在系统中填写中期考核表(201991日系统开放),准备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

2. 96日—98日,导师审核。导师线下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明确是否能够进入学科团队专家小组考核或延期考核。

经导师同意进入学科团队专家小组考核的研究生,打印中期考核表,经导师签字后,附阶段性成果的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学科团队审核。

3. 99日—922日,学科团队专家小组考核。专家小组组成应为本学科方向领域专家,不少于3人(应为奇数),其中组长1人。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学科团队专家小组全部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学科团队专家小组由研究生导师(含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非研究生导师专家)组成。

学科团队专家小组重点对研究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结合导师评价,给予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与修改意见。

研究生须按学科团队考核专家小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提交中期考核表,并附修改说明。

4. 923日—924日,学科团队(方向)负责人审核。学科团队(方向)负责人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5. 925日,学院审定。学院负责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审议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导入系统并打印汇总表,经院长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

6.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修改说明交学院审核后返还学生自行保存,毕业时归入研究生学位材料档案;中期考核评审会议记录、专家记录等中期考核过程材料交研究生院。

7. 中期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同等条件下,按照毕业要求发表论文者优先评优;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考核同培养层次人数的10%,其他等级比例由学院自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当次中期考核等级记为不合格:

1)思想品德、学术道德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

2)未达到中期考核基本条件的;

3)导师审核结论为延期考核的;

4)专家小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

5)未经批准不参加中期考核的。

三、考核结果运用

1.中期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级者方可参与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学业奖学金评定予以加分。

2.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研究生,继续培养。

3.中期考核不合格等级的研究生确定为质量监控跟踪对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少于6个月后重新申请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入预答辩环节,同时学位论文增加一篇盲审评阅。

4.中期考核结果2次不合格者,终止培养,予以结业或退学处理;属于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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