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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06-02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实现因材施教,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西建大教202319号)(以下简称《通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西建大党﹝2022﹞3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   峰   杨建平

  副组长:张新生  周    琳  

  成   员:高志坚   周玉琳  胡海华  冯 涛  杨 杨  李君艳  李迎峰  王明虎  陈  雷  郑成薪  余颖燕  贾  健

 二、审核推荐程序

(一)凡符合《通知》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新教务系统上提交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推荐资格。

(二)我院各专业按拟转出学生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确定转出推荐名单。如遇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参考

高数和英语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高数+大英)÷2。

(三)凡符合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一)(二)且无各类处分违纪记录的学生,我院择优推荐。

 三、接收条件和遴选办法

(一)我院今年计划接收2021级和2022级学生,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转出专业年级排名前20%。另:工程管理专业要求平均学分绩点≥3.0,高数成绩≥70分。

(二)2021级转专业学生原则上须降级随2022级学习。

(三)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仅接收理工类学生,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接收文史、理工类学生。

(四)退役复学大学生转专业要求按照《办法》执行。

(五)我院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额及条件见表1、表2。

                                                                 表1  2022级拟接收名额及条件

类型

专业

名称

一般类型

退伍学生

拟接收人数

接收条件

拟接收人数

接收条件

跨学院

 

工程管理

8

1.专业年级排名前20%,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

2.高数成绩≥70.0。

2021和2022级共≤2人。

 

1.符合《办法》条件,经武装部、教务处审核通过。
2.经学院面试,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专业年级排名前20%。

工商管理

4

会计学

3

2021和2022级共≤1人。

学院内

工程管理

7

条件同跨学院

条件同

跨学院

条件同跨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

工商管理

5

会计学

4

 表2  2021级拟接收名额及条件

类型

专业

名称

一般类型

退伍学生

拟接收人数

接收条件

拟接收人数

接收条件

跨学院

 

工程管理

4

1.专业年级排名前20%,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

2.高数成绩≥70.0。

2021和2022级共≤2人。

 

1.符合《办法》条件,经武装部、教务处审核通过。
2.经学院面试,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专业年级排名前20%。

工商管理

1

会计学

1

2021和2022级共≤1人。

学院内

工程管理

3

条件同跨学院

条件同

跨学院

条件同跨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工商管理

2

会计学

2

 (六)各专业根据学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按照拟接收人数1 : 1.2确定面试学生名单。

 (七)申请转专业学生按综合成绩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参考高数和英语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高数+大英)÷2。
       (八)转专业学生本学期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已选课程,下学期到新专业报到。如本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将取消转专业资格。下学期报到后两周内,如发现专业不适应,可申请转回原专业。 

 (九)转专业学生须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培养,部分应修未修课程必须补修。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凡符合条件学生,须按《通知》规定于6月5日(第17周周一)18 : 00前,在教务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见《通知》附件3。

 (二)6月9日(第17周周五)前,学院完成审核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转专业申请学生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并按照接收条件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复核,确定进入学院面试考核 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报送《学院转专业接收考核学生汇总表》。

 (三)6月23日(第19周周五)前,学院组织综合素质面试,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6月30日(第20周周五)前,对初步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成绩评定标准

(一)学院最终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成绩包括以下几项考核:

1. 思想道德素质考核(25分)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热爱祖国,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3)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2. 科学文化素质考核(30分)

(1)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积极实践,勇于探索。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相应外语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

3. 身心文化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考核(25分)

(1)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在转入专业学习的病史;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能正确认识自我,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情绪自控能力,心理健康,活泼开朗。

(2)在各级文艺体育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3)在各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4. 专业适应性考核(20分)

(1)对转入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就业方向和性质的认知。

(2)对专业所涉及行业的了解。

六、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细则》《通知》《办法》为准,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申诉途径

学生如对转专业各阶段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将个人意见实名制反馈至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9-89025237 贾老师

邮箱349853536@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管理学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