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规章制度 >> 正文

管理学院补办学生证规定

来源: 日期:04-17  点击  

学生证是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明,为了严格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对于补办学生证,规定如下:

1、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6周的周二和周三下午(如遇假期可以顺延至次周)

2、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持本人一卡通和二张一寸免冠照片。

(2)个人在教务网或年级群共享下载、打印申请书并注明乘车区间,年级辅导员签字认可,最后交学院教学办。

(3)学院教学办在学校办好后通知学生个人取回。

3、再次丢失者,不予补发。

4学生家庭地址如有变更,需要更改乘车区间时,应持父母亲新到单位证明及其户口新迁地派出所证明,方能办理变更手续。

5、对于弄虚作假而更改乘车区间者,一旦查出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6学生休学、退学、转学、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须将学生证交回教务科。

7、本规定从公布之日执行

                          2013年1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