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类别代码:0256)
一、培养目标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和对资产评估有需求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资产评估基本原理,熟悉资产评估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评估实务、具备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的了解,能够较好地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向
1.房地产评估
2.土地评估
3.企业价值评估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采取校内导师指导与业界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资产评估实务能力的培养,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专业实践为6学分,创新创业1学分。
2.专业基础课程中,专业外语为必选,其余课程可根据研究方向选择。
3.选修课程可根据具体研究方向进行选择。
4.对录取的跨专业研究生,应按学院规定,通过课程学习与自修相结合,补修“管理学”、“经济学原理”、“统计学”三门本科课程,并参加第2学期末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补修课程经考核必须合格,但补修课程不计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六、专业实践
要求研究生在资产评估事务所、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土地估价事务所、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政府管理等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应在业界导师的指导下完成。
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按要求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及实践单位鉴定,学院应组织专业实践评定小组,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效果进行答辩考核,综合答辩成绩、企业评定和导师评价,给出专业实践最终成绩。具体专业实践考核办法参见管理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规定。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面向资产评估实务。重在检验研究生发现资产评估实际问题及运用资产评估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资产评估实际问题的能力。校内导师与业界导师一起指导研究生确定选题,并在论文完成过程中予以指导。论文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要把完成学位论文和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学位论文应以资产评估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学位论文和专业实践可以有机结合起来。学位论文可以采用理论研究论文、案例分析论文、专项调查研究(报告)论文等形式。
资产评估硕士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专家组成,其中1~2位是实践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八、参与人员
编写:周勇、张建儒、王玉梅、李荣锦、李琳、杨杨、孙笑明
审核:周勇
审定: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