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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 日期:05-09  点击  


为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建大研〔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选拔质量。

(三)进一步扩大学院及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健全对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行使学术权力的监督及约束机制。

(四)切实坚持博士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在录取工作中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兰峰、杨建平

成员:李玲燕、张新生、李欣军、周琳、周勇、刘天利、

周玉琳、宋炜、李静

三、考核形式与内容

(一)考核形式

)材料评议

学院组织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进行评价。审核专家组由至少3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

审核专家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包括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科研经历、发表论文、专利、创新创业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三)外国语统一考试

外国语考核由学校组织外国语统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未过线者不予录取。

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高级职称者组成,另配备1名秘书。组长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专业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

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高级职称者组成,另配备1名秘书。组长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研究计划、综合素质两个部分。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不含研究计划PPT汇报时间)。

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研究计划权重50%+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权重50%。

一方面,考生通过PPT汇报攻博科研计划书,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另一方面,考核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专业考核与素质考核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考生名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录取结束后统一交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四、拟招生计划


五、录取

(一)复试总成绩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非定向考生。

1.“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外国语成绩×20%+专业考核成绩×20%+研究计划考核成绩×20%+综合素质成绩×20%

2.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为素质考核成绩。

3.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专业考核成绩、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其中一项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外国语成绩不通过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1.2024年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招生按照“标志性成果奖励指标+学科绩效分配指标”分配招生名额,名额分配顺序如下:

(1)标志性成果奖励指标

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政府)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的博导,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聘期或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无明确的聘期或执行期的,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计划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获得荣誉三年内奖励专项计划1个。

注:1)上述标志性成果的第一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上述奖励指标在同一招生年度内不累计

(2)学科绩效分配指标

按照上一年度对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重要业绩贡献积分(对应的成果能够填至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评估简况表中)进行分类分配。上一年度对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重要业绩贡献积分排名前三者,分配2个名额;其他名额按照上一年度对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重要业绩贡献积分顺序,由高到低分配1个名额。如果招生名额首轮未分配完成,由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和安排。

2.每位博导招收博士生总数不超过3人,导师招生按照招生名额,在考核合格生源中录取。

(三)博士生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导师的意见,但每位导师须采用同一标准综合衡量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对上线未录取的考生做出解释。

(四)专业考核与素质考核时间:2024年5月13日(具体地点与分组详情另行通知)

六、其它

(一)本年度录取的博士生均为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校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四)相关规定的解释权为管理学院。

附件:参加考核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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