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的总体安排,根据公平公开、严格审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 峰 杨建平
副组长:周 琳 张新生 李玲燕
成 员:相关专业教师 教学办全体人员 辅导员
二、考生资格初审
(一)按照《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面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将收到邮件通知,请关注网站考试信息按要求参加综合面试考核环节。
三、综合面试考核安排
(一)面试时间:6月5日
(二)面试方式:为方便省外考生,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面试采用腾讯会议方式,考生通过“双机位”进行线上面试。
(三)面试前准备工作
1.面试签到:获得面试资格考生6月4日中午12时前加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综合面试QQ群进行面试报到,未按时进入QQ群将视为放弃面试,面试QQ群、面试时间、面试分组以及面试顺序等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
2.设备要求:硬件要求:电脑1台和智能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手机需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操作系统版本不能太低。电脑和手机有充足电量能够完成复试工作。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请考生准备好两个账号,分别用于电脑端和手机端登录腾讯会议账号。
3.设备摆放: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面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面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手机作为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面试全程开启。
4.防扰设置:面试过程中,连接登录面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面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面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5.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面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面试过程中,面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面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考生书桌上仅限摆放本人身份证,白色A4纸1张及黑色签字笔1支。
6.个人仪表:要求考生面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7.纪律规范:综合面试是第二学位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面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面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设备测试时间:6月4日下午16时。
(四)面试流程
1.第一阶段(等候面试)
(1)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登录第二学位综合面试QQ群,等待面试开始。
(2)检查面试环境,确保达到面试要求。
(3)QQ群内收到进场通知后,立即登陆腾讯会议进入考场。如未按时进入考场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度展示应试环境。并手持身份证向监考老师展示。
2.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查占比30分,专业能力测试占比70分。
面试老师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两方面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在学习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沟通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方面综合素质表现,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等学习创新能力。
面试由主考官主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面试考生进行陈述;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面试过程中,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终止考生面试,但不影响评分成绩。
(五)其他事项
1.网络通畅。考生应确保WIFI和移动网络通畅。
2.面试意外。如面试中听不到面试老师声音或者网络卡顿,请不要擅自离开腾讯会议。面试工作人员将会立即联系考生,请在电话铃响后一分钟接听,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无关事宜。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进行饮水进食等无关考试事宜,也不能上洗手间。
四、录取办法
(一)学院最终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二)初步确定的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最终名单将报送学校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违规处理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考生如违规、作弊,其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柴老师 029-89025231
联系邮箱:glxy@xauat.edu.cn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招生简章》为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