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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学习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03-09  点击  

为深入贯彻团中央《关于在全国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陕西”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党委、团委的文件精神,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传承雷锋精神魂、勇做德才兼备建大人”主题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蒋小侠  副组长:郑成华

成员:任建国  周琳  魏腾展  张紫薇  蔡晶 杨静远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在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倡导文明社会风尚。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紧密联系当代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大力创新青年学生学雷锋活动的形式、路径和载体,推动团员青年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三、活动内容

通过学习雷锋精神事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选树典型等方式,引导全院师生广泛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

(一)学习宣传阶段

通过传统媒介与新媒体相结合,宣传雷锋精神、雷锋事迹,帮助师生深入了解回顾雷锋精神。通过开设专题网页、组织网上讨论交流,让雷锋精神事迹在师生中广为知晓。通过在团支部、党支部举办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结合师生成长经历、身边感人事迹,来熏陶教育广大师生。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基层团支部、党支部要集中开展“雷锋精神伴我行”主题团日活动,进行讨论、演讲、辩论、征文等活动,帮助师生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时代价值。各团支部要积极通过新浪微博参与省学联官方微博——三秦学子开展的“你我身边的活雷锋”微活动,将我们身边的鲜活事迹传播出去。

2、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倡导全院学生立足自身,从日常小事做起,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破坏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提倡鼓励不抢电梯、主动让座、按顺序上下楼等文明礼貌行为,鼓励青年学生摒弃“长明灯”、“长流水”、过度消费等不文明现象,鼓励大家争做“尚德重礼陕西人、德才兼备建大人”。

3、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基层团支部要组织广大青年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陕西”为主题的志愿活动。开展困难帮扶志愿服活动。广大青年要深入学校、社区、敬老院等公益机构,以农民工、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为服务对象,深入开展关爱农民工、关爱弱势群体等困难帮扶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学科优势,开展教育培训、法律援助、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文化娱乐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校园志愿者活动。立足学校,开展擦亮校园、清洁校园等卫生打扫活动;走进学校社区、关心退休、孤寡老同志,利用课后、假期等空隙,到学校社区为老教师志愿服务;各班级要主动关心身边有困难的学生,在经济、心理等方面关心这些同学。

(三)选树典型阶段

结合“五四评优”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励志教育活动,在全院学生中,选树一些可亲、可爱、可学的新时期雷锋式人物和先进集体,引导全院师生深刻理解和大力弘扬雷锋式精神,踊跃参与学雷锋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精心策划和组织活动。把学雷锋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立足校园、积极创新。加持立足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开展各项活动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大学生各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切勿搞“一刀切”。总结和继承学习雷锋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积极创新活动的载体、形式、内容等,不断赋予学雷峰活动以新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