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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在本科生中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来源: 日期:01-10  点击  

各位同学:

考风考纪建设是学校校风建设、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校将“为人诚实”作为我校校风的第一条内容,足以体现我校对于学生道德品质的重视。为进一步严肃我院学生的考风考纪,现向全体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诚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做人的基石,人无信而不立。今日用丢掉诚信换来成绩的行为,必将成为你成功路上最难逾越的心理障碍。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西建大〔2013〕144号)第三十四条要求,全体学生应在考试前认真检查并确定座位窗台四周及抽屉、口袋清洁,不得有书包、手机、任何纸片和其他未指定携带的教材、复印资料等。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私自将试卷拆开、相互传抄,未交答卷不得私自离开考场等。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第三十五条强调,对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该门课程总评成绩记为“0”分,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和重修

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尊敬师长、不提无理要求

考试成绩是客观检验学生学业水平,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以及各类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保证成绩获取的公平性,是树立良好学风的基础。每个人都渴望公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位学生都不应该以各种理由向任课教师提出“加分”“成绩必须要高于XX”的要求。更不能以各种形式对老师进行人身威胁及“软暴力”。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西建大〔2013〕14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对教师进行人身威胁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要求教师或管理人员加分、提分或更改成绩的,给予记过处分。第三十七条规定,学生不得通过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教师或管理人员泄露试题、加分、提分或更改成绩等,否则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三、思想重视、认清危害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条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建大学工〔2015〕16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西建大学工〔2007〕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评选要求,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成绩管理规定被处分的同学,取消其推优入党、困难生认定、各类奖助学金评定以及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学院在此向各位同学提出倡议:要坚守做人底线、打牢人生基石;要正确认识考试、准确评价自己;要弘扬正义、敢于同不良风气做斗争。

希望全体学生能够共同努力,为打造我院良好学风、考风做出自己的贡献。不要通过了大学的考试,却输在了人生的考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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