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5年校科技基金资助项目已正式公布(详见西建大[2015]111号文),根据各类基金管理办法及申报条件要求,现就签订2015年校科技基金项目执行责任书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下载《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项目执行责任书》,按照学校文件公布的项目名称、编号、资助金额等信息(详见附件)进行填写,A4纸双面打印,签字后一式三份交院系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收齐后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于7月8日(周三)前交科技处开发部。
2.研究期限为两年,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
3.预期研究成果:校科技基金各类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中必须要有1份研究报告,应明确论文的数量。
4.预期达到的目标
(1)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预期目标必须是“获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未承担过省部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明确写明“申请并获准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承担过省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明确写明“申请并获准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3)青年科技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必须明确写明“申请并获准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其他项目必须写明“积极申报纵向科研项目”。青年科技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必须明确写明积极申请思政研究或辅导员专项研究纵向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1篇。
“预期达到的目标”中应明确发表论文的层次和数量。
5.为了保证2015年校科技基金项目经费及时拨付,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并按时提交责任书。
附件:
1.2015年校科技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项目执行责任书
科技处
2015年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