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接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5〕22号),为做好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根据科技厅对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推荐要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产生。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1个指标,具体以文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申报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
1、各院(系)实行限额推荐。土木学院、建筑学院、环境学院推荐2人,其它院(系)推荐1人。
2、被推荐人选需如实填写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见附件1)。
3、院(系)必须对推荐表中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院(系)推荐名额要经过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形成书面意见,签字盖章后提交科技处。科技处将根据上报情况,择优推荐。
4、申报时间:2015年3月13日将“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信息简表一式一份送至科技处项目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思伟 高音
联系电话:82202227
附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2、科技厅《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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