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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12-03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接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通知,2014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09]2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类别

  (一)申报的科技项目,应体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技术。即属于下列技术之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开发应用技术,新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城镇供水节水与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技术,新型建筑材料开发与利用技术,城镇垃圾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新农村建设适宜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质量安全技术,城市道路交通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

  (二)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4类。

  1.申报软科学研究类的项目,应重点研究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密切相关的,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的问题。

  2.申报科研开发类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3.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的项目,根据示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分为: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科技示范、绿色施工科技示范、绿色照明科技示范、信息化工程示范。

  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应以高于现行国家绿色节能设计标准为主要特征,以技术集成和单项关键、先导型技术工程应用为重点,具有带动作用。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重点是因地制宜的采用新型节能技术,实现系统集成的最优化;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重点是优化集成各种节能技术,构建最佳的建筑维护结构,最大限度地提供建筑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实现室内舒适的居住环境,并使建筑物对采暖和制冷用能需求降到最低。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科技示范项目,应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要求。其中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应在开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及信息化技术应用的基础上,突出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复杂施工、地基基础、建筑遮阳等重大专项内容。市政公用科技示范应是城镇水务、环境治理、道路交通等市政公用行业重大工程技术示范。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绿色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积极开展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绿色照明科技示范项目,应在工程建设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照明项目。

  信息化工程示范项目,应符合《城市数字化示范应用工程技术导则》的要求。包括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管理信息化、企业管理信息化示范等。

  选用建设部发布的技术公告及重点推广领域的技术,或者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示范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4.申报国际科技合作类的项目,应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申报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不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等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受理时间

   (一)科技项目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申报工作,账号密码由科技处统一授权,填报信息过程中,系统如有问题请与“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

   (二)申请教师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及附件一式4份,纸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部。

   (三)申报及材料受理时间

    1.各学院上报申报老师清单时间:2013年12月6日

    2.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12月16日-17日

    3.提交纸质、电子材料时间:2014年1月2日-3日

  三、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自筹,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电话:010—58933282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34877、58934415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部联系

联系人:刘思伟 

联系电话:8220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