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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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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 日期:10-16  点击  

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接科技厅通知将于11月集中受理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为做好这一工作,科技处特发此通知,望各学院督促到期应验收项目负责人尽快组织验收材料。学校不再受理未按时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各类项目申请书,直至该项目验收,对于延期项目较多的学院将缩减其2013年科技厅各类项目申报指标。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验收的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陕西省软科学、陕西省工业攻关及国际合作等(基础基金除外);

2.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到期应验收的陕西省“13115”创新工程各类项目、陕西省重大创新项目等;

3.已延期的以上各类项目。

二、验收程序:

1.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http://www.sninfo.gov.cn:8083/xzzx.jsp下载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

2.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陕西省软科学、陕西省工业攻关及国际合作等)的验收下载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验收严格按照验收申请书的《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附件材料请按照《填写说明》第12条准备。验收证书中的 “表四-经费决算表”需盖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专用章;所附论文需有项目资助号;

3.陕西省“13115”创新工程各类项目、陕西省重大创新项目等项目的验收请下载相应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联系科技处项目部做财务决算及财务审计。

三、装订要求:

验收证书单独装订,验收申请与其他结题材料按照验收申请书及《填写说明》第12条顺序装订,每一项材料请插入隔页。验收申请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须有一份原件),验收证书一式六份。

四、受理时间:

科技处集中受理时间:2012年11月12-15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部联系。

联系电话:82202227

联系人:高音 纪秉林

注:已延期项目原则上此次必须验收,应验收项目项目负责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学院科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技处备案,由省科技厅进行审核批准。(延期申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负责人以及延期的理由等)。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