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照时间:
2015年11月6日(第9周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二、拍照地点:校文体馆
三、拍照对象:2013级学历博士及学历硕士
四、拍照分组安排:
各院(系)拍照时间节点预安排如下表所示,具体时间节点以临近拍摄日期时研究生院主页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时间 |
拍照一组 |
拍照二组 |
院(系) |
拍照时间 |
院(系) |
拍照时间 |
11月6日
上午 |
土木学院 |
9:00—10:20 |
环境学院 |
9:00—10:10 |
土木学院
(博士) |
环境学院
(博士) |
材料学院 |
10:20—10:50 |
冶金学院 |
10:10—10:40 |
材料学院
(博士) |
冶金学院
(博士) |
机电学院 |
10:50—11:20 |
信控学院 |
10:40—11:10 |
机电学院
(博士) |
文学院 |
11:10—11:20 |
理学院 |
11:20—11:50 |
思政院 |
11:20—11:50 |
11月6日
下午 |
管理学院 |
13:30—14:30 |
建筑学院 |
13:30—15:20 |
管理学院
(博士) |
建筑学院
(博士) |
艺术学院 |
14:30—16:00 |
职教、体育系 |
15:20—16:00 |
五、收费标准: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育司[2002]5号)规定,图像采集拍摄费15元/人。
六、图像采集流程:
1.请各院(系)研究生在规定时间段,以院(系)为单位,由研究生班长带队,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排队照相。为了保证后续的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位研究生务必按学号后四位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队等候。
2.因故未能登记毕业的研究生,可联系研究院工作人员,安排参加拍照。
3.已参加过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不能重复参加,否则会造成学籍信息的混乱。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安排时间拍照者,可于每年3—6月和9—12月直接到新华社陕西分社补拍,拍摄地点在新城广场西侧皇城西路往北200米路西,门牌标记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补拍工作室》,补拍前须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培养办下载《毕业生图像信息补拍介绍信》。
5.在外省市实习实践的研究生,可与所在省会城市新华社联系,就近拍摄。外地拍摄研究生的图像信息将经中国图片社登录上网,资料并入所在校别并随数据光盘返回学校(本届拍摄结束后,由图片社刻录总盘),外地拍摄研究生的纸质照片由研究生本人在拍摄地点规定的时间领取后返回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七、着装要求
拍摄背景为蓝色,着装颜色应考虑与之有所区别。免冠,不要戴围巾和穿长毛领子的外衣。
八、图像信息核对
各位研究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按照提示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学历与学位证书制作所用图像及上网公布的图像信息,均以新华社图片社采集的图像信息为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图像。
由于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直接关系到毕业生是否能够及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此,各院(系)务必将本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位毕业生,认真组织,确保拍摄工作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