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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管理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来源: 日期:05-11  点击  

为了顺利做好2015年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现提高生源质量,创新选拔机制的根本任务。确保博士生选拔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学院研究决定,管理学院2015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小组

  长:王成军

副组长:高瑞龙、郭斌

  员:刘晓君、罗福周、卢才武、黄光球、闫文周、邵必林、兰峰、周勇、骆正山

二、复试分数线

(一)公开招考:外语成绩≥45分;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专业课成绩≥50分,其他学科专业课成绩≥60分;跨门类、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硕博连读:外语成绩≥5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分值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

外语听力水平;表述条理性;口语发音;专业外语掌握程度

30

专业知识与技能

对报考学科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5

创新意识及科研能力

把握学科前沿知识的敏锐度;科研实践能力及创新性思维能力(含论文发表情 况及科研成果获得情况)

25

综合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团体活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仪态等。

20

2、具体安排:

1)时间:514日下午14:30——18:00

(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2)地点:教学大楼310402405409

注: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时一般须携带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我校全脱产学习3年的证明,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四、指标分配

1、每位本院博导每年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在校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已答辩、但尚未授予学位者按毕业论,不计入其内),其中定向学生每年录取最多1人。外院系博导可招生人数为每年最多1人,在校博士生人数不超过4人。外单位博导在校博士生人数为1人,且须与校内博导联合培养。

2、当年有获准主持国家级项目或其他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到款高于10万元的博导可以招2名博士生,不符合该条件的博导和新增博导每人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当年是指每年六月至次年5月,以下同)。

五、录取

1、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英语成绩×50% + 专业基础成绩×25%+专业成绩×25%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

管理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初、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结合单科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定向与非定向分别排序,以非定向优先录取后再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定向合格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原则和程序

1)本院博导招收博士研究生遵循全日制学生优先录取原则、项目导向原则和导师自主招生原则。

2)录取时对全体上线的考生分别按照非定向和定向排序,优先录取完非定向的合格考生后(非定向考生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入学后档案入校,否则按照定向考生排序),再对上线的定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以录取计划和非定向合格考生的差额确定定向考生的合格数额,在此基础上录取定向考生。

3)若某位导师合格定向学生人数超过1人,由导师结合学生的综合情况选取1人录取。招生年当年有获准国家级项目的博导优先录取,当年获准国家级项目的老师(非博导)可以与有2名录取指标的博导协作,以副导师的名义与博导共同招收1名博士生;

4)有合格生源的博导招收非定向生,依据招生计划自主录取;

  5)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但仍有合格考生,或者非定向考生未被录取(仅适用于合格的非定向考生小于录取计划的情况)时,根据学生意愿和尚有录取指标的博导的意愿,在合格生源中选择调剂学生,首先保证每位院内导师有1名合格考生。

6)面试中专业知识与技能、创新意识及科研能力两项成绩之和(满分50分)不及格(3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或评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管理学院

             20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