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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暂行规定

来源: 日期:11-19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论文送审、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完善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管理学院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审环节才可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送审评阅、学位申请答辩环节。

第一条 学院预审组织方式

研究生论文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统一聘请专家。硕士研究生进行集中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单独进行论文预审。

第二条 论文预审时间要求

博士研究生无限定预审开始时间,预审周期1个月。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及寒暑假不进行预审。

硕士研究生预审开始时间为第学期第十八周左右学院集中组织1次预审,第2次视情况而定。每学期预审次数不超过2次。

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预审时间开始时间为第学期第周,预审周期为10-15天。

第三条 预审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论文预审,进行3篇盲审。

2.提交学位论文预审申请时,研究生应向导师提交匿名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表纸质版及预审评阅书电子版。学位论文预审为匿名送审,一定要隐去导师、研究生姓名及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用***代替,不匿名处理的不予预审。

3.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将匿名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同意的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表及预审评阅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科研办。

第四条 论文预审结果及对照办法

1.博士学位论文预审结果及对照办法

(1)预审结果为3A,进入预答辩程序;

(2)预审结果为2A+1B,修改1个月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3)预审结果为1A+2B,修改2个月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4)预审结果为3B,修改3个月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5)预审结果为1C,修改3个月后重新提交预审;

(6)预审结果为2C,修改6个月后重新提交预审;

(7)预审结果为3C,修改12个月后重新提交预审。

2.硕士学位论文预审结果及对照办法

(1)预审结果为3A,进入预答辩程序;

(2)预审结果为2A+1B,修改5天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3)预审结果为1A+2B,修改10天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4)预审结果为3B,修改15天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5)预审结果为出现至少1个C者,修改15天后重新提交预审。

3.所有预审结果计算时间以最后一份预审结果反馈为准开始计算。

4.论文预审结果出现1个C者视为此次预审不通过。

第五条 论文预审结果3次不合格者,终止培养,予以结业或退学处理。

第六条 本规定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表.docx

 附件2: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书.docx

 附件3: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