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加强研究生过程管理,完 善培养质量监控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中 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特制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中期考核组织方式
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按导师团队进行。博士研究生由导师组织进行。
第二条 中期考核内容与时间要求
1.考核内容。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遵守情况,课程成绩及必修环节完 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2.基本条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研究课题已取得明显进展,方可 进行中期考核。
3.硕士生中期考核在第 4 学期结束前完成,博士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在第 5 学 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排名 10%的研究生将列入质量跟踪名单,对不适合继续 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实施分流管理。
4. 因国际联合培养、参军入伍、因病休学等原因未如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或 无法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顺延。
第三条 中期考核专家组构成及要求
1. 每组中期考核专家小组应聘请 3 名本学科专家组成评议审核小组(导师不 作为成员参加,可列席),设组长 1 名,另确定秘书 1 名。
2.博士生中期考核专家组由博导级专家组成,硕士生中期考核专家组由硕导 级专家组成。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专家至少有 1 名校外本学科专家。专 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专家至少有 1 名相关领域的行业企业专家或有企业 工作经历的专家。
3.所聘请的校外专家应按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聘请,具体要求另 行实时通知。
第四条 中期考核工作程序
1.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研究课题已取得明显进展,方 可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梳理学业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一般于每年 9 月 30
日前进入系统申请中期考核,准备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
2.导师审核。导师线下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 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明确是否 能够进入导师团队专家小组考核或延期考核(导师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不用登陆系统审核)。经导师同意进入导师团队专家小组考核的研究生,打印中 期考核表,导师签字后,附阶段性成果的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导师团队审核。
3.导师团队专家小组考核。导师团队专家小组重点对研究生的阶段性研究成 果、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结合导师评价,给予修改意见。 研究生须按导师团队考核专家小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提交中期考核表。
4.导师团队(方向)负责人审核。导师团队(方向)负责人对中期考核结果 进行审核。
5. 学院审定。学院负责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 异议后,结果导入系统并打印汇总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
6.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将中期考核表(学院已盖章)和修改说明(导 师已签字)上传系统,纸质材料自己保存,最终归入研究生学位材料档案;学院 将中期考核过程材料整理留存。
第五条 考核结果及运用
1. 中期考核结果按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同等条件下, 按照毕业要求发表论文者优先评优;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考核同培养层次人 数的 10%,其他等级比例不限。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当次中期考核等级记为不合 格:
(1)思想品德、学术道德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
(2)未达到中期考核基本条件的;
(3)导师审核结论为延期考核的;
(4)专家小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
(5)未经批准不参加中期考核的。
2. 中期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级者方可参与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考 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学业奖学金评定予以加分。
3. 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研究生,继续培养。
4.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确定为质量监控跟踪对象。硕士研究生须在不少 于 3 个月后重新申请进行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不少于6 个月后重新申请进行中 期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入预答辩环节。
5. 中期考核结果 2 次不合格者,终止培养,予以结业或退学处理;属于尚未 获得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6.严格中期考核,切实发挥中期考核的筛选作用。中期考核学院排名后 10% 的研究生列入质量跟踪名单(其中硕士研究生按团队答辩小组进行排序,每个答 辩小组后 10%列入质量跟踪名单),名单电子版报备研究生院。
第六条 本规定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