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办理缓考的规定
学生应当按要求参加所选课程的考核,若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 办理课程缓考。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不得申请缓考。
1、 因病、因伤住院等确实不能参加课程考核的,须出具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缓考手续应在考前办理,一般由学生在网上提交缓考申请、打印,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核实后办理缓考,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 、代表学校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省级及以上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科技竞赛等,可由活动组织部门在考试前报教务处批准后予以缓考,学生须网上申请、打印,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批。
3、 缓考申请未批准或未申请缓考而擅自缺考的,按旷考处理。已经批准课程缓考的,若被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对应课程缓 考视为无效。课程开考后提交的缓考申请无效,如遇突发事故 或考试冲突等特殊情况,由学院负责核实后办理。
4、缓考课程的考核随下一学期开学初补考进行,成绩后标注“缓考”字样。缓考课程总评成绩一般应按卷面成绩评定,未按时 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应随低年级重修。
管理学院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