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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来源: 日期:03-25  点击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节,是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价值塑造的主要径。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 议以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功能,使各类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确保立德 人根本任务的落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 强课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把更多时间和精力 投入课堂教学中,认认真真讲好每一堂课,要坚持教书和育人 相统,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 “四有”好老师。

第二条  教师应将立德树人贯穿于课堂教学全过程,坚持人,积极弘扬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课堂教学切实增强学生的社 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 靠接班人。

第三条  教师应注重理论的学习,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和教研究,断更新思想观念,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进一步提高

自身水平和业务能力,做终身学习的模范。树立以生为本的教育 思想,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课堂教学中,按照“四个相统一”好每堂课。

第四条  教师应服从学校、学院及基层教学组织的安排,教学环节的要求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教学水平。

第五条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日历,认真备课, 更新教案、课件。做好各种教学设备、教具、模型等课前准备 工作

第六条  教师应在第一节课介绍本课程在本专业的地位和 作用、课程目标,以及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学习方法、考核方式,使学生对本课程有整体系统地了解和认识。

 教师应做到仪表端庄自然、精神饱满,举止文明,音量中,一般不得采取坐姿授课,足够的时间面向学生授课, 与学生互动交流。 

第八条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 本要,做好课程的教学设计,在讲授上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逻辑性强、重点与难点突出

第九条  教师应熟悉授课内容,力求脱稿讲授,切忌平铺 叙、照本(屏)宣科;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文字、符号、公式、图表等书写要规范、清晰

第十条  教师要注重吸收和引进优质的课程资源,积极推 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开展小班化教学、混合式 和翻转课堂,推进研究式、讨论式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 ,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一条  教师应注重因材施教,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 ;注重学生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习惯 成;根据学生学习效果信息反馈及时改进课堂教学,做到课 ”与“学”双向互动,推动课堂教学从“以教为主”向“以 为主”转变。

第十二条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课表规定的时间 上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停课或请人代课; 不得在课堂上接听、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不得辱骂、体罚学 生;要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不得在课堂上散布有 损于国家形象、学校声誉和学生稳定的负面言论,不得宣传民族 歧视、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迷信思想、邪教思想以 及传播宗教教义,不得发表违反宪法法律、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 ,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第十三条  教师应严格管控课堂秩序,对学生课堂上的不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到 况进行考查,并将学生学习和到课方面存在的不良现象及时 馈给学生所在学院或教务处。

第十四条  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的性质布置应的作业,按时认真批改作业;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对学生行辅导和答疑。

五条  教师不能以复习、答疑为由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向学生暗或泄露考题内容,不得与学生发生商业活动。

第十六条  教师应结合学生到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及过 考核情况对学生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科学、客观、合理评定成绩。

第十七条  在校内外实践基地上课或进行实验课教学和 教学时,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提醒学意人身安全,同时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施,维护教学场地 卫生。

第十八条  教师要虚心听取教学督导、同行、学生对教学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教学法活动和教学技能的培训,及时 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8 1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