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单位: 年终已近,为了客观、准确地收集和反映我校2011年取得的科技成就,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工作奖励条例》等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对我校广大科技工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及教材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符合科技工作奖励条件的成果进行奖励。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著作与教材的统计 1、统计方式:2011年仍然采用教师、科技人员通过登陆校科技网自行上报的方式进行,各学院科研秘书、主管领导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时间上报,并对上报数据进行逐一审核。 2、校内跨学院(系)、跨单位取得的成果一律以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填报。 3、论文、专著、教材、刊物的名称,以及著作类别的选择一定要准确,不要简写;数据要翔实,切实做到不重报、不漏报。 二、奖励种类: 1、著作奖 著作奖是奖励我校完成并公开出版的科技专著或编著的作者。 2、设备奖 设备奖是奖励我校用科技经费购买实验仪器设备的科技人员。设备单价在3万元以上,进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政府专项拨款和贷款购置的设备除外)。 凡符合著作奖的科技人员须提供著作正本,申报设备奖的科技人员须提供由校国资处提供的固定资产建档材料。 3、论文奖、专利奖及项目奖的确定以科技处获取的数据为准,不再由各单位科技人员自行申报。 三、时间界限:限于2011年取得的各项成果及奖项,过期不予补办。 四、学院(系)科技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各学院(系)分别上报了科技工作计划,请将计划执行情况做以总结,以书面形式与电子版同时上报。 五、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9日下午17点前 六、请各学院(系)、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准时、高效的完成统计工作。 附件1: 2011年科技工作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2: 汇总数据上报格式.doc
科技处
2011 年12月6日 |